普通护照颁发
2026/07/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有关规定,父母双方为中国公民、出生在瑞典、不具有其他外国国籍的儿童,可申请中国护照。
(根据中国国籍法认定具有中国国籍,但同时外国政府亦承认其具有外国国籍未成年人,应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详见《旅行证颁发、换发、补发》。)
一、新生儿首次申请办理中国护照,请在中国领事APP在线填写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证件照电子版上传至中国领事APP(详见照片标准);
(二)父母双方现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到馆办理或视频面审时向领事官员出示,办理后将退回);
(三)申请人出生时父母双方所持的外国居留证件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如实在无法提供当时的居留卡或签证,可提供瑞典移民局开具的居留卡申请受理证明、永居决定信、入籍决定信等材料供参考,需带有相关人员身份信息和判决日期等;
(四)申请人同父母的官方亲子关系证明
(申请人出生证、瑞典税务局开具的家庭/人口证明(Familjebevis/Personbevis)、户口簿等,需载明亲子关系;瑞典税务局人口证明须为近期开具,带有该局人员签字、盖章,并应包含申请人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姓名、性别、人口号、国籍及出生地等信息);
二、办理流程、周期及收费标准
详见网站《护照旅行证办理须知(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