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遴选工作已经开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向有关受理部门提出申请,可通过留学中国网(www.campuschina.org)了解各奖学金项目介绍、申请办法及流程、中国高校介绍等信息。
在线申请:完整的申请材料应不晚于2025年2月14日,通过中国政府奖学金信息系统(CGSIS)提交,系统操作流程见附件1。
一、资助类别
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普通进修生和高级进修生。
二、资助期限
包括中文补习(预科)和专业学习时间。中文补习(预科)资助期限一般为一年,专业学习资助期限原则上与基本修业年限一致。
三、院校及专业范围
承担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任务的中国院校所提供的专业范围覆盖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文学、哲学、艺术学等。
详情请登录http://www.campuschina.org查阅中国院校和专业介绍。
四、资助内容和标准
(一)资助内容
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二)资助标准
1.免学费;
2.提供免费宿舍或发放住宿补贴;
3.生活费:
本科生:2,500元人民币/月
硕士研究生和普通进修生:3,000元人民币/月
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进修生:3,500元人民币/月
4.综合医疗保险费:
800元人民币/人/年
400元人民币/人(学习期限少于6个月的)
五、申请条件
1.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
2.年龄、学历、语言要求:
●申请攻读学士学位者,应当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普通进修生入学时应当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高级进修生入学时应当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学科、专业的,攻读学士学位者及普通进修生(汉语言专业除外)、高级进修生,中文水平原则上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三级,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中文水平原则上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
●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所申请学校在学术能力、语言能力及其它相关方面的入学要求。
六、申请流程
1.申请人通过“留学中国”网站或其他途径查阅中国院校及相关专业信息,确定申请项目和申请院校及专业;
2.申请人联系中国院校获取相关录取材料;
3.申请人联系相关申请受理机构(在瑞典申请申请受理机构为驻瑞典使馆教育文化处)获得推荐资格;
4.申请人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campuschina.org),在线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所需申请材料;
5.申请受理机构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推荐人选名单及申请材料;
6.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院校和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和学术审核,确定录取人选;
7.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申请受理机构录取结果,由申请受理机构通知申请人。
七、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
2.护照首页。申请人须提交有效期晚于2026年3月1日本人普通护照的首页清晰扫描件,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3.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4.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5.语言能力证明。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且与相应中文水平要求相符的HSK成绩报告。申请以外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应根据学校要求提供相应的语言能力证明,如雅思或托福成绩单;
6.预录取材料。申请来华学习者须提供申请院校出具的预录取材料,可包括学校国际学生招生部门出具的预录取通知书,或学院、导师开具的邀请函等。
7.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本科生不少于200字,进修生不少于500字,研究生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8.推荐信。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和申请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9.个人作品。申请攻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者,可通过“作品/其他支撑材料”上传个人作品类材料(如影像、绘画作品等),亦可按照申请院校要求以其他方式提供;
10.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11.来华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的申请人,须提交《外国人体格检查表》(附件2)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12.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注意: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仅接受在线申请,无需寄送纸质复印材料。
联系人:徐艺鑫
邮箱: studeraikina@lxgz.org.cn
下载:
附件1. Instructions for Chinese Government Scholarship Information System 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流程.pdf
附件2. FOREIGNER PHYSICAL EXAMINATION FORM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pdf